使用帮助
我的购物车
首页 企业同行 旅游名片 主题旅游 旅游签证 城市指南 新闻资讯 旅游地图 精彩图库 游记攻略 旅游常识 网址 问吧 相约 导游 博客 论坛
出行装备 旅行保健 安全常识 购物常识 权益保护 自驾常识 户外运动 摄影常识 旅行交通 租车常识 会议常识 其他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旅游常识 >> 浏览全文
 旅游常识快速搜索 高级搜索
关键字:
浏览旅游常识
航空旅客须知
所属类别:旅行交通 发布:山东日照康辉旅行社 来源:网络 时间:2007-6-2 17:41:22 点击:

航空旅客须知

◆停办乘机手续:
  旅客必须在承运人规定的时限内到达机场,凭客票及本人有限身份证件按时办理查验、托运行李、领取登机票等乘机手续。承运人停止办理乘机手续的时间,一般为航班离站时间前30分钟。
  ◆变更客票:
  旅客购票后,如欲改变航班、日期、航位等级,必须在原指定的航班起飞前两天提出,并只能变更一次。
  ◆定座:
  旅客可向有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人预定。已定妥国际或地区航班座位的旅客,应按航空公司规定的出售时限办理购票手续。如未能在购票时限内购票,所定座位即被取消。已定妥续程或回程国际、地区航班座位的旅客,如在上机地点停留72小时以上,应最迟在班机起飞前72小时对所定座位予以再证实,否则所定座位将自动取消。
  ◆儿童票:
  十二岁已下的儿童按成人全票价的67%付费。未满两岁的婴儿。按成人全票价的10%付费,不单独占一座位。
  ◆机场费:
  每一个从中国国际机场出境的国际旅客,均要收取机场建设费人民币90元。对持有外交护照的旅客、24小时内过境的旅客及12岁以下的儿童,免收机场费。 
  ◆计重免费行李:
  头等舱客位乘客:40公斤;商务客位乘客:30公斤经济客位乘客;经济客位乘客:20公斤
  ◆随身携带物品:
  除记重免费行李额外,每位旅客还可随身携带下列物品:女用手提包一个、大衣或雨伞一件或旅行用毛毯一条、手杖一根或伞一把、在飞行途中用的少量读物、小型照相机一架、小型望远镜一具、婴儿食品、婴儿摇篮一个、供病人行动的可折叠的轮椅或一副拐杖或撑架或假肢。 
  ◆不准做行李运输的物品:
  旅客的交运行李和自理行李内不得夹带易燃、易爆、腐蚀、有毒反射性物品、可聚合物质、磁性物质及其他危险物品。旅客不得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运输过程中有关国家法律、政府命令和规定禁止出境、入境或过境的物品及其他限制运输的物品。旅客乘飞机不得携带武器、利器和凶器。交通行李内不得装有货币、珠宝、金银制品、票证、有价证券和其他物品。
  ◆航班延误及取消膳宿:
  由于机务的维护,航班调配,商务,机组等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承运人应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务;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 承运人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按照国际通常做法,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由于非承运人的原因,其膳食费均由旅客自理,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取消,无论何种原因,承运人均应负责向经停旅客提供膳食服务。
  ◆行李赔偿:
  旅客行李全部或部分丢失时,有承运人按丢失行李的实际价值及有关规定赔偿。每公斤行李高赔偿金额不超过40元;如果旅客已输入行李声名人价值,按实际价值赔偿。
最新相关旅游常识